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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

荔波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简章

        为解决我县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问题,充实安全监管力量,优化专业人才资源结构,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强、水平高、业务精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荔波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特招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自愿选择。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职位为事业单位职位共4个20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二级院校、自费生、委培生)。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专业要求、综合技能和其他条件见附表1。

(二)特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公民(日期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下同);取得安全管理方面中级职称以上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到38周岁;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13日至4月2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到荔波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报名。

2、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接受应聘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资料。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填写《荔波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荔波县玉屏镇红旗路4号,邮编:558400

联系电话(传真):0854-3618553

电子邮件:lbaj553@163.com(LBAJ553@163.com)

联系人:王东、陈勇

(三)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持本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在组织报名时同时进行。

3、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现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比例,但必须形成差额。

五、面试

1、面试考核由县安全监管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必备的综合素质和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方案另行拟定。

2、面试内容(题目)须经现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3、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由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的同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

八、聘用审批

1、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安排人员对其进行谈话,确定本人应聘意愿并写出书面应聘申请,签订意向聘用协议,同时在黔南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qnrc.gz.cn)、荔波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对外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伪造证明、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或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行文),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聘用合同》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劣迹行为或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3、被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要求调动。

九、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人事纪律监督员及社会监督。

2、招聘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条件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证明、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指使他人作弊,或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试题的;

(5)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

(6)违反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等其他情形的。

3、发现上述情形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3618553(荔波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5、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3611591(荔波县纪委监察局派驻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附件:

1、荔波县2012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职位一览表

2、荔波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