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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水利局事业单位2012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简章

2012年荔波县水利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简章

  为切实做好我局2012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事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根据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和荔波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方案,结合局事业单位岗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情况,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水利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水利局负责人组成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招聘工作。为抓好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成立县水利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994年8月前出生)。已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业注册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8月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2009年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及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含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非应届大专及以上在校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近5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09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在高校学习期间挂科3科及以上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职位及人数

2012度水利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单位 5 个,招聘事业人员共 13 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等见附表:《荔波县水利局2012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计划表》。

五、招聘工作的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订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应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在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水利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可根据专业需要和单位实际,采取直接到高等院校选聘或由应聘者到用人单位应聘的方式。

(一)制订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根据本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制定,并编制招聘方案,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批准实施后,县水利局根据招聘方案制订具体招聘简章并报送县招聘办审查,招聘简章经审定后,由水利局向有关高等院校、人才网、县政府网站(荔波网)及其他媒体发布。

(三)应聘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报名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填写《荔波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2、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传真件,在面试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供审查。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电话和网上报名时间为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月

日止。

报名地点:1、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培训中心(贵阳市南明东路17号),时间2012年3月25日-28日; 2、网上报名:邮箱lbslj3611085@163.com,联系人:韦建远,截止时间:2012年3月28日。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每个职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现场招聘工作组研究一致同意后可放宽比例,但必须形成差额。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组织报名时同时进行。

(四)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形式,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面试方案另行拟定。

专业测试的题目、内容,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命制和审定。

时间2012年3月39日-30日,地点:省委组织部培训中心。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由县水利局组织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核对象,并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和水利局组建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

(七)聘用公示和审批

经面试后,签订意向聘用协议,进入体检环节,在荔波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irs.cn)及荔波县人社局电子显示屏对外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水利局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行文),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聘用合同》送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调出的,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人事纪律监督员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条件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证明、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指使他人作弊,或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试题的;

(五)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

(六)违反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等其他情形的。

发现上述情形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