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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

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州机编议〔2014〕5号精神,经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的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三、考调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考调工作人员7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考调岗位及要求见《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一旦聘用,即视为自动放弃公务员身份,转为事业身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考调岗位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考调岗位的年龄要求见附件1。

4.参加工作满3年及以上,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违纪记录。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报考情形的不予报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本考调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发布(http://www.qxn.gov.cn/Org/QxnGov.WGJ.html)。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6日至28 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报名地点: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科(兴义市沙井街10号,联系电话:0859-3111280)。

报名办法:报名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州直单位除外)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16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科领取。

(五)开考比例:本次考调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由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考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和所报考岗位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上午09:00—11:3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进行公示,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考调计划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超过60分,达到1:3比例岗位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岗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人教科。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集中地点: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列为考察政审对象。

(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察对象的拟调资格:

1、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5、2006年7月1日以后未经州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

6、其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111280(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0859—8708698(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黔西南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