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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

黔西南州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201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发﹝201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完善考调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及专业

州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或文秘专业。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机关、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未转正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满一年以上。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近年来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

5、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0月23日。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水务局人事教育科。

3、报名办法:

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州直单位除外)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考调计划取消。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10月27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黔西南州水务局人事教育科领取。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三)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州水务局考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试考务工作。

(四)笔试时间:

2014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

(五)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调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以内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水务局进行公示,考生接到面试通知后并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六、面 试

(一)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11月1日。

(二)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黔西南州水务局人事教育科。

(三)面试时间:2014年11月3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调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五)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六)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水务局进行公示。考生接到体检通知后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组织体检。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待定。

(二)体检集中地点:黔西南州水务局。

(三)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调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列为考核对象。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政审

(一)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黔西南州水务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考核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考调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政审对象。

九、聘用

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对象。州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调动的,根据《黔西南州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同时按有关党政纪追究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水务局公开考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黔西南州水务局人教科(0859—3224975)

监督电话:黔西南州水务局监察室(0859—3221610)

 

 

 

黔西南州水务局

2014年10月10日

除件:黔西南州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2014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