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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

赫章县人民医院2012年简化程序公开招聘简章

        贵州省赫章县人民医院是赫章县集医疗、急救、教学、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面向社会简化程序编制内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5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详见《2012年赫章县人民医院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热爱医疗卫生工作,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1日以前出生,含3月1日),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含3月1日),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详见《职位表》)。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7、在职人员报考需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限制报考)。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成立招聘领导小组、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网址:www.hzrlzy.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7月31日。

第二阶段: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第二阶段招聘的职位为第一阶段招聘后剩余的职位。

第三阶段: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第三阶段招聘的职位为第一、二阶段招聘后剩余的职位。

第四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第四阶段招聘的职位为第一、二、三阶段招聘后剩余的职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赫章县人民医院医务科,联系人:张丽君,联系电话:15902652004。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011年执业医师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交合格证明材料)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已婚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专人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不得聘用,已聘用的,一律解聘。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根据各阶段报名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由组织、人社、卫生、监察等部门组织实施。

(三)面试按招聘职位所属专业分别进行,7位考官现场评分。

(四)面试评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五)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一)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按照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同一职位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再参加一次面试,得分高的一位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政审对象。

(二)体检由组织、人社、卫生、监察等部门组织实施。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政审

(一)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及要求: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以应聘人员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籍档案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为主。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被开除公职人员。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立案调查或正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7、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档案的。

8、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确定人事关系,享受同类型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一经聘用,所聘人员必须服务满3年后才能申请调动或参加其他调动工作单位的考试。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在五年聘期内需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通过考试者解除聘用关系。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本着唯才是用的目的,使招聘的人员与具体工作岗位的要求相适应,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相关事宜

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3111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3224091(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联 系 人:杨强,联系电话:13985872681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

1、2012年赫章县人民医院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2012年赫章县人民医院简化程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