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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

赫章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赫章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2〕234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2〕241号)和《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毕教通〔2012〕164号)规定,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县“特岗计划”招聘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1)(2)(3)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对已取得2012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招聘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级“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以上第1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原则上须一致,但对于特岗计划所设学科中无报考者所学学科的,可以选择报考相近学科。

3、报考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范围

国家级、县级“特岗计划”均面向全国招聘。

(四)以下人员不属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原符合农村政策的,报名资格审查一律以国家正式职工计生政策对待);

3、在编教师(含2009、2010和2011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名额及学科安排

国家“特岗计划”名额600名,县级“特岗计划”名额430名,合计1030名。

国家“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见附件1,县级“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见附件2。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乡〈镇〉、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农村乡(镇)初级中学(含在乡镇的县直中学)和九年制学校工作,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村级小学(教学点)工作。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省、市规定执行,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第二阶段招聘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注册考生账户→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办法(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2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6月28-29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市委党校报名点现场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由从教学校出具)。

(4)已婚人员出具县级计生部门盖章的签有“未违反计划生育”字样的证明(证明模式从赫章人力资源网、赫章教育网和赫章县教育局政工股邮箱jyjzgg3222369@163.com发件箱下载,密码:zgg3222369);

(5)填写好的《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6)“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2年6月30-7月2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见毕节市教育网。

体检时间:2012年7月4-6日。毕节市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事宜由毕节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3、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必须向教育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备案和办理工资手续,不能提供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第一阶段的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将于7月16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并由各乡镇中心小学从网上下载并张榜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办法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2年7月17日-19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2年7月20日-2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市委党校报考县报名点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由从教学校出具)。

(4)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5)已婚人员出具县级计生部门盖章的签有“未违反计划生育”字样的计划生育证明(证明模式从赫章县人力资源网、赫章教育网和赫章县教育局政工股邮箱jyjzgg3222369@163.com发件箱下载,密码:zgg3222369);

(6)填写好的《贵州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7)“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报市教育局师资科。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师范处。7月23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毕节教育网。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8月9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递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面试于8月11——12日开展。有关事项按市教育局的安排执行。

5、体检

体检由毕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录取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学段、学科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被录取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签约时间为8月18——19日,地点在市委党校各报考县所设签约点。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8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毕节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8月25——26日两天。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2年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必须持《2012年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于8月29日前到赫章县教育局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我县将依据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保障措施及有关纪律要求

(一)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由中央财政承担,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由县财政承担。

(二)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津贴、补贴、保险等按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

(三)有特岗计划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特岗教师工作,让他们到岗后有房居住。

(四)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任的,由本县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按签订的聘任合同规定的时间起计算。

(五)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负责考核和管理

1、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对特岗教师与其任教学校的公办教师一样同考核同管理,每年考核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应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户口必须迁到工作所在地乡镇派出所,档案必须在2012年国庆长假结束一周内转交我县教育局管理。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公开)制度,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我县将单方面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1、每位考生只能在一个县报考,重复报名或在不同县报名的。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4、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本人人事档案的。

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现象,可向省、地、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电话:0851-5282945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857-8226650

县教育局纪检组电话:0857-3231816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本实施细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末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政工股)

0857-3231115(赫章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中心)

附件:赫章县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