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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

2012年威宁县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用人单位所上报考聘计划,经威宁自治县2012年4月17日县长办公会审议和2012年5月29日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毕人社复[2012]360号文件批复(《关于威宁自治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2012年6月21日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审议决定,同意威宁自治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4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聘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考聘,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考聘结果、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聘名额为:

(1)威宁自治县委政府接待处2名;

(2)威宁自治县信访信息投诉中心11名;

(3)威宁自治县保密技术检查中心1名;

(4)威宁自治县委党的建设办公室(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3名;

(5)威宁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

(6)威宁自治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2名;

(7)威宁自治县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5名;

(8)威宁自治县市政管理监察大队7名;

(9)威宁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9名;

(10)威宁自治县地震台1名;

(11)威宁自治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1名;

(12)威宁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12名;

(13)威宁自治县普查中心4名;

(14)威宁自治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局30名;

(15)威宁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名;

(16)威宁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1名;

(17)威宁自治县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名;

(18)威宁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8名;

(19)威宁自治县社会救助局53名;

(20)威宁自治县乡镇财政分局30名;

(21)威宁自治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1名;

(22)威宁自治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5名;

(23)威宁自治县财政稽查分局8名;

(24)威宁自治县基层财政管理局10名;

(25)威宁自治县扶贫办社会扶贫中心3名;

(26)威宁自治县畜牧产业局2名;

(27)威宁自治县种羊场11名;

(28)威宁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

(29)威宁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名;

(30)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中医院)7名;

(31)威宁自治县妇幼保健院5名;

(32)威宁自治县合医办2名;

(33)威宁自治县合医办派驻乡镇13名

(34)威宁自治县卫生职业技术培训中心2名;

(35)威宁自治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名;

(36)威宁自治县乡镇卫生院200名;

(37)威宁自治县房产交易所1名;

(38)威宁自治县城乡规划设计室6名;

(39)威宁自治县交通运输财务管理中心1名;

(40)威宁自治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工程师办公室3名;

(41)威宁自治县环境监测站5名;

(42)威宁自治县宗教执法大队1名;

(43)威宁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10名;

(44)威宁自治县瓦斯监控中心7名;

(45)威宁自治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名;

(46)威宁自治县铁路机场建设办公室1名;

(47)威宁自治县防震减灾局5名;

(48)威宁自治县土地整治中心6名;

(49)威宁自治县房产事业局4名;

(50)威宁自治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36名;

(51)威宁自治县农机安全监理站1名;

(52)威宁自治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4名;

(53)威宁报社2名。上述人员共计564名。

具体职位、学历及专业见《威宁自治县201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后)。

三、考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考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能坚持考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考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

2、考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县环境卫生管理站(06、07职位)、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派驻乡镇、乡镇卫生院(01、02职位)为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第二学历除外),限威宁户籍;

3、其他条件详见《威宁自治县201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威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四、报名

(一)报名办法

1、报名者报名时填写《威宁自治县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暂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审核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学信查询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人员必须持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经威宁自治县公安局户政科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分别签名的2012年6月20日前属威宁县户籍证明和家庭原始户口簿;

(2)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6张,考务费100元。

2、报名者经现场报名审查合格后取得初步笔试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6日在威宁自治县卫生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报名(养护段侧面、大地加油站对面)。

五、考聘比例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即每个职位考聘人数不低于3:1开考和聘用。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计划聘用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计划聘用人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计划聘用人数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由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工作结束后5日内,改报结果由威宁自治县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减少、取消和同意考聘的职位进行公示。不能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六、考聘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7月17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分两类:报考卫生系统职位和计生系统职位的考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报考其他职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各占50%)。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

七、审查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数列入被考核对象,由县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工作。审查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情况、学籍情况、户籍情况、单位证明等。在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不递补拟聘人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患有较严重遗传、传染性疾病人员或不能坚持考聘岗位正常工作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人员的;

7、使用虚假信息或报考专业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不一致的;

8、经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的。

八、体检

体检对象按各职位应聘名额1:1确定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九、聘用

1、经笔试、面试、审查、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并由威宁自治县201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公告》按职位下发试用期文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聘用单位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一经聘用,合同期内不能办理调动手续。同一职位末位分数并列时,优先聘用笔试成绩高者,不超编进人;

2、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增员审批手续。拟聘人员全部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财政统一拨付工资[聘用到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工作的人员除外],拟聘人员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聘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组织保障

为保障此次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威宁自治县201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联系人社部门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社局,由人社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考聘日常工作(威宁自治县201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另行文)。

十一、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聘程序、公开考试“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附件:《威宁自治县201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威宁自治县201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