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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县

松桃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公告

松桃苗族自治县

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

公 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要求,2012年,松桃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继续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现将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部门及人数

  2012年,全县17个系统22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增人员458名。其中:1、县财政局20名;2、县审计局4名;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名;4、县林业局11名;5、县人口与计生局25名;6、县水务局28名;7、县统计局15名;8、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10名;9、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名(县人民医院25名,县疾控中心10名,县中心血库9名,县妇幼保健院6名,县民族中医院4名,乡镇卫生院146名);10、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5名;11、县交通运输局7名;12、县环境保护局4名;13、县农牧科技局30名;14、县国土资源局10名;15、县人民法院4名(机关工勤人员<驾驶员>)16、县工商业联合会2名;17、县公安局禁毒委员会办公室5名;18、相关部门面向“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48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县户籍及本县生源(本人或父母双方或一方2011年5月1日前户籍在松桃)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外县籍具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各招考职位具体要求见附件《松桃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在我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须服务满一年以上)、“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户籍不限。外县服务具有符合报考条件仍在服务期的(“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须服务满1年以上),须出具服务单位及所在地引导办(共青团)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限于应往届毕业生,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2年5月20日服务年限未满3年现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6、其它条件见《松桃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

3、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发布招考聘用公告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方案,在松桃电视台、《松桃信息网》及全县范围内张贴公告的形式发布招聘公告,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松桃信息网》网址为:www.stwsxx.org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 5月25日

  (二)报名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

1、报考所需材料: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仍在服务期内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还须出具服务单位及县引导办(共青团)同意报考证明。已婚考生还须出具户籍所在地乡镇或县计生部门关于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说明。

  报名时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缴纳考务费100元;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4、各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拟规定比例的,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进行公示。

5、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有加分条件的同时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申请表》

6、考生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及电话,在每个程序通知时,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换号、停机、不接、关机等)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程序。

7、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参加考试时所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与考生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一致。

8、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9、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本人须到场,不接受网上报名及委托报名。

(四)加分照顾政策

  1、“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凭证书可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满服务期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文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卫生、计生系统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加3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取得报考相应职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加5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助理级、员级)资格证书的加3分。报名时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加5分。报名时持《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女结扎证》、户口簿及县级计生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有两项以上加分的考生,以最高一项加分计入笔试成绩,不得累计加分。

  7、加分确认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查,报名时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申请表》,经审查人签名,当面确认加分,并由考生保留一联备查。加分情况(人员名单、加分依据、分值)在《松桃信息网》公示。

  六、笔试、面试相关事项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笔试实行百分制。

  “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研究生在报考相关职位时,报名人数未超过另设的计划数情况下免笔试、面试,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报名人数超过另设的计划数则需参加面试,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另设的计划数在《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注明。“211工程”院校及专业的认定由松桃苗族自治县招生办办理。

  笔试内容:报考医学类职位(卫生、计生7个单位)的,笔试科目为报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报考另15个单位职位(含县人口与计生局04职位,县疾控中心04、05职位,县中心血库05、06职位,乡镇卫生院03职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6月3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不另行通知): 2012年 6月1日—— 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准考证发放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及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及组织培训,外界一切培训与本局无关。

  (二)面试(专业测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

  面试人员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专业测试人员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05、06、(播音员)07、08(民族歌舞团演员)职位实行专业测试。县人民法院01、02职位实行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面试(专业测试)方案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05、06(播音员)职位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07、08(民族歌舞团演员)职位笔试成绩占20%,专业测试成绩占80%。县人民法院01、02职位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其它职位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共计100分。

  报考医学类职位(卫生、计生7个单位)的考生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报考另15个单位职位(含县人口与计生局04职位,县疾控中心04、05职位,县中心血库05、06职位,乡镇卫生院03职位)的不设合格分数线。

七、体检

体检人员:报考医学类职位(卫生、计生7个单位)的按招聘计划数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报考另15个单位职位(含县人口与计生局04职位,县疾控中心04、05职位,县中心血库05、06职位,乡镇卫生院03职位)的按招聘计划数综合成绩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医学类职位<卫生、计生7个单位>要求合格成绩)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在校表现,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生活作风问题;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4、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5、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6、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和学习纪律;

7、在考核中发现已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考生;

8、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9、考核政审时,未能交验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

10、其它经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医学类职位<卫生、计生7个单位>要求合格成绩)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九、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公示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实行聘用制度,首次聘任期为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新聘用人员须与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县直(含蓼皋镇)事业单位试用期一年,乡镇6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给予转正定级。

十、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规定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856—28326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录用调配股)

招聘监督电话:0856—2832123(县监察局)

附件:《松桃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请点击下载:  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一览表.xls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