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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

金阳新区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简章

金阳新区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干部队伍结构改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经金阳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7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实行竞争性差额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人数及职(岗)位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计70名,遴选职(岗)位详见《金阳新区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对象条件

(一)遴选范围

根据职(岗)位特点,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

6、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遴选流程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9∶00至3月22日16∶00。

2、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http://www.jyzk.gov.cn)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岗)位要求,填写《金阳新区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3、本次遴选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信息不一致而影响遴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遴选职(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4、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通过登录“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9:00至3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由区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区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中个人信息,对照《遴选简章》和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岗)位。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与计划遴选职(岗)位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减少遴选计划、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遴选职(岗)位。减少遴选计划的,报考者所报职(岗)位不再调整;取消遴选职(岗)位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由区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笔试准考证》要求。

3、笔试成绩将在“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上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4、受理查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笔试后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有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职(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

资格复审由区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区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在网上进行公示。复审工作人员根据《遴选简章》要求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及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报考该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职(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是否减少遴选职(岗)位计划数,由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无考生通过复审的,取消遴选职(岗)位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将以下材料交至区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公务员、参公、全额或差额事业身份证明材料;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其他职(岗)位遴选条件要求的印证材料。

资格复审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原单位公章。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区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在“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上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有确定的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金阳新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所有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项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考察和体检

1、考察

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岗)位报考者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程序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81号)的要求,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

考察合格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在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金阳新区招考报名系统”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

2、办理调动

将拟遴选人员的考察、体检及公示情况报区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遴选人选。由金阳新区组织人事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金阳新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商定解释。

咨询电话:0851-4118925

监督电话:0851-7981749

附件:

1、《金阳新区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岗)位一览表》

2、专业需求说明

 

贵阳市金阳新区公开遴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