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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

大方县三元乡2017年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一经聘用,则实行合同制,一年一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不限户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熟悉电脑等办公软件的运用;

        4、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优秀及特殊专业的可放宽到40岁;

  5、符合拟招聘要求的健康身体条件,具备履职岗位职责的能力

  6、符合拟招聘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不符合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乡政府工作人员5名(编外人员)。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

 

  六、报名地点:三元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七、报名办法:现场报名(不收任何报名费用)

 

  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登记。

 

  八、咨询电话:1838614509818785772469 联系人:杨 蕾 杨 均

 

  九、面试及体检:所有报名人员以面试+上机操作形式(打字速度、办公软件演练等)参加竟聘,并均由乡党委政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成绩在乡党务公开栏上即时公示,并作为聘用的依据;参与竞聘者的成绩经为期7日的公示且无异议后,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一个星期内报到上班(在公示结束后,报名人员需自行提交一份入职体检报告)。

 

  十、工资及其他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审查合格方可签订聘用合同,每月按2500元(含试用期)计发工资,由乡政府统一安排食宿,个人自带被服,在食堂就餐(享受在编人员就餐补助)

 

  本公告解释权归三元乡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公告

 

  三元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