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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修文县新闻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广播电视宣传力度,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宣传质量,展示修文良好形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修文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修文县新闻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修文县新闻中心招聘播音员(主持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修文县新闻中心招聘播音员(主持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修文县新闻中心播音员(主持人)3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修文县新闻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9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3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16年12月9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修文县以外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5.截止2016年12月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10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二)报名地点:修文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大楼三楼修文县电视台(修文县龙场镇河滨路2号)

(三)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经报名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四)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毕业证书、普通话一级乙等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区、市、县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除须提供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修文县新闻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准考证》领取地点:修文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大楼三楼修文县电视台(修文县龙场镇河滨路2号)。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试分为试镜(分值为100分)和情景模拟主持(分值为100分)。

(一)试镜,内容为播读新闻稿件。

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的试镜,如未参加试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试镜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试镜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试镜。

本次考试设“最低试镜合格分数线”,试镜结束后,由县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试镜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试镜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试镜成绩将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二)情景模拟主持,内容为主持一档节目。

试镜成绩在“最低试镜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依据试镜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情景模拟主持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以内的比例确定进入情景模拟主持人员。考生试镜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情景模拟主持。进入情景模拟主持人员名单将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情景模拟主持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情景模拟主持时间及地点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按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试镜占60%,情景模拟主持占40%计算。

试镜成绩、情景模拟主持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情景模拟主持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情景模拟主持。

2.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情景模拟主持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体检

体检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县招聘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以试镜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县招聘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办公室确定。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县招聘办公室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安排,修文县委宣传部及修文县新闻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修文县委宣传部及修文县新闻中心写出情况报经县招聘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修文县新闻中心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82329814(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

0851-82370581(修文县新闻中心)

监督电话:0851-82326910(修文县纪委监察局)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简章》请登陆以下网站: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xiuwen.lss.gov.cn);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修文县新闻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