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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

岑巩县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运政执法协勤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岑府常议(2016)20号文件精神,因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遵循“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决定面向本县公开招聘12名劳动合同制运政执法协勤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A职位:5名

B职位:2名

C职位:3名

D职位:2名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为贵州省上年岗位平均工资×60% ,社会保险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A、B职位:面向2016年10月31日前具有岑巩县户籍的退役军人;

C职位:面向2016年10月31日前具有岑巩县户籍或岑巩籍生源的城乡居民;

D职位:面向2016年10月31日前具有岑巩县户籍或生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组织纪律性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体要求条件见附表1)。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5、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男性身高低于1.60米、女性身高低于1.55米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的工作程序

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运政执法协勤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公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8:30—下午17:30)

地点:岑巩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联系人:吴艳 联系电话:0855-3571718 手机:18212275530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岑巩县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运政执法协勤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户口册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考A、B职位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县民政局、县人武部出具的退伍证明)。

4、报考A、C、D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D职位需提供贫困户证明。

5、享受加分因素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结束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6、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1、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运政执法协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和报考证件等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后经复审,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应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相关招聘程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已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3、当D岗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时,则将D岗名额顺位调至A、B岗。

五、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岑巩县“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为闭卷考试,百分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及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为体现对优秀人员的照顾,在百分制笔试成绩中,对曾获县团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加3分,对持有机动车驾驶C1照(在报名结束时满三年)及以上的加2分,上述两项实行累计加分。

(二)面试

由岑巩县“领导小组”按招聘职位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报名或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由“招聘办”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方式。

(三)总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3、当笔试、面试成绩分数都相同时,则进行第二轮面试。

六、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招聘办”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办”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男性身高低于1.60米、女性身高低于1.55米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签订劳动合同书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岑巩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初次签订为叁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命题、监考、评卷、面试、体检等环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认真履职,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终止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新闻单位与社会监督。

十、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运政执法协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招聘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571718(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5—3574856(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附件1 岑巩县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运政执法协勤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 岑巩县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运政执法协勤人员职位一览表.docx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