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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

2014年平塘县公开遴选县直学校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同意,拟在教育系统内开展县直事业单位专任教师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遴选工作在平塘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技术技能强、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所需工作岗位上来。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教育系统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其中,平塘民族中学5名,平湖中学5名,平塘县第二中学3名,平塘县第三中学28名,平塘县第一幼儿园5名。遴选职位及条件见《平塘县公开遴选县直事业单位专任教师职位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在册在编教育系统教师。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截止2014年8月1日,经平塘县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行文聘用到教育教学岗位工作5年以上(项目人员和特岗教师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在内,基层服务年限以整年度计算);

  3、近三年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平塘民中、平湖中学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特岗教师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4年8月15日在平塘县金盆网(http://www.ptjp.gov.cn/)、平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pt.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平塘县教育局政工股。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原有基层服务经历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须出具团县委、县引导办或县教育部门的服务证明(含在服务期限内的年度考核情况);

  (4)近三年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工作年限证明;

  (6《平塘县公开遴选县直学校教师报名表》1份;

  (7)《平塘县公开遴选县直学校教师加分表》1份。

  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平塘县公开遴选县直学校教师报名表》、《平塘县公开遴选县直学校教师加分表》,并如实填写进行双面打印,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和遴选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选派专人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不再另行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费200元。整个遴选过程考生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任一环节发现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原则上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拟遴选计划数。个别人员紧缺、工作急需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聘办提出,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调整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如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则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所有遴选职位的考生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22日下午14:30--17:30期间,到平塘县教育局政工股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及总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70%。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时间:2014年8月24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

  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遴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对降低比例遴选的职位,按1:2及以上1:3以内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说课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20分钟。

  技能测试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上午8:30开始。测试地点见《技能测试准考证》(另行通知)。技能测试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技能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考核:经面试和技能测试后,按遴选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学等内容,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在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遴选资格:

  (1)有经济和其他问题及正在立案调查的;

  (2)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3)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选调的其它情况;

  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加分

  近几年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及在乡镇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人员在面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一内容获奖,按最高奖项加分,不同内容的获奖,可累计加分,技能加分和工作年限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获奖加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技能加分

  1、参加教育部举办的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每次加4.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5分;

  2、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每次加3.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5分;

  3、参加州教育局举办的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每次加2.5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

  4、参加县教育局举办的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每次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二)工作年限加分

  1、在乡镇学校连续服务年限满10—15年的加2分;

  2、在乡镇学校连续服务年限满16—20年的加2.5分;

  3、在乡镇学校连续服务年限满21年以上的加3分;

  提供加分的获奖证书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加分在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工作年限证明由乡镇中心学校出据,县教育局核定)。

  七、遴选审批

  按遴选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为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总成绩末位并列的职位以技能测试分高的确定为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八、有关事宜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遴选全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在遴选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有关信息将在平塘金盆网、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选调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已负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2818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考核奖惩股) 

  0854—7225980(平塘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30039(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854—7223090(平塘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平塘县招聘办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