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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

息烽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息烽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息烽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息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息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1名,其中:管理人员62名,专业技术人员69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息烽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7月14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7.定向 “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7月14日,在息烽县范围内村(农村社区)任职满一届及以上且仍在岗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8.定向 “居委会成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7月14日,在息烽县从事居委会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居委会成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8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9.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7月14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在贵阳市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及事业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4年7月14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4年7月14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方式、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息烽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按实际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但参考人员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见后。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和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等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县公招办统一组织,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在提交后2日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人员提出申请,经县公招办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9∶00至7月18日17∶00。

2.2014年7月16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4年7月17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审核人员在7月18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县公招办申请,经县公招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7月14日9∶00至7月19日17∶00在“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100.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4届特困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7月19日9:00-12:00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任免和人才开发科三楼312室(息烽县虎城大道玄天西路)

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进行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4. 报名结束后,《岗位一览表》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公招考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7月24日上午8:00至7月26日上午8∶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在线打印《准考证》。

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6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参加笔试,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试需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钢笔)、软橡皮,严禁将各类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作为,详见《准考证》要求。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公招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查分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公招办负责,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确定(含3:1),“不设置开考比例”且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照考生提供的报考条件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负责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2014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报名所需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并在息烽县录取聘用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县级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需注明所在单位或部门、人员性质、工作起止时间、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截止目前是否仍在岗等信息) 。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无工作单位的,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或辞职等相关证明材料、通知等。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单位的,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定向 “基层服务项目”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 “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 “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居委会成员”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任职(工作)所在村、社区、乡(镇)及县级主管部门(组织、民政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被委托人须持双方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和考生资格复审所需全部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取消情况由县公招办核准后,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进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含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生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另行通知。

  九、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以百分制按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十、体检

  体检由县公招办组织,须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和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县公招办依据职责权限研究同意后可进行检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事后不予受理。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向县公招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作为最终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特殊情况在体检或复检时需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公招办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县公招办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另行通知。

  十一、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公招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写出情况报经县公招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 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暂不办理聘用手续,待其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后,再按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的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合同鉴证。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0日内与聘用单位签定试用期合同,逾期不签定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被聘用人员实行三年服务期制度(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内,一律不予办理调出本县手续、不得参加县外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考,如提出辞职给用人单位和招考单位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并按违约处理,并严格按《贵阳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订立的条款规定执行。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届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县公招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取消或减少岗位、面试、体检等内容)都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并及时查看,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息烽县公招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考生查询《简章》请登陆以下网站:

  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

贵阳人力资源网(贵阳市人才网)(www.gyrc.com.cn)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招办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7721344 0851-7727255

(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

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5287506 (贵阳人力资源网)

监督电话:0851-7721336(息烽县纪委监察局)

0851-7721537(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

 

附件《息烽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