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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

石阡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9+3”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9+3”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18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石阡县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9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公开招考聘用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相一致的原则;

(四)坚持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按需招聘的原则。

二、计划招聘人数

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9名,详见《石阡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本次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石阡县2013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职位一览表》所列条件的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或人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的人员;

4.在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5.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福利待遇

(一)凡招聘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属事业编制人员,与在职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待遇;

(二)凡招聘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居住,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免收一切费用。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地点:重庆西南大学或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如在其中一个地点招满计划职数,就不再到另外地点组织招聘)。

2.报名时间:重庆西南大学报名时间2013年9月26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报名时间待定。

3.相关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该职位所在考场的考场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达到1:3比例的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报名时需持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石阡县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报名表》,并提供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人。

(二)资格审查:由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考试。

(三)准考证发放: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

(四)考试:考试以面试的形势进行,面试工作由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面试时间:2013年9月27日9:0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六)考核(政审):由县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政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政审)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能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

5、其他经县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聘用的。

(七)聘用: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领导小组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录(聘)用审批表》(一式二份)、《编制审批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若在2014年10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证的,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监督

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七、有关事宜

(一)凡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职位一律不予递补。

(二)本方案由县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0856——7623200,7623755

监督电话:0856——7628081(县监察局)

(四)招聘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所在报名学校毕业生就业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

1、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hiqian.gov.cn/

2、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sqxrsj.gov.cn/

3、重庆西南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bkjyw.swu.edu.cn/bkjyw/index.php

4、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www.tute.edu.cn

附件:《石阡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职位一览表

石阡县公开引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