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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

2013年平塘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平塘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报考部分职位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人员和取得服务证的人员(以上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非师范类院校毕业考生报考教师职位须持有与招聘职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育专业职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平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截止2013年6月21日仍实际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通过平塘党政信息网(http://www)、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发布,相关招聘信息通过平塘党政信息网发布。.gzqn.lss.gov.cn/.ptjp.gov.cn/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平塘党政信息网(网址:http://www.ptjp.gov.cn/或者http://222.186.43.68:8088/001)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平塘党政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KB以上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平塘县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专业目录》、《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期间,考务机构将在平塘党政信息网(http://www.ptjp.gov.cn/)上公布报名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18:00。

1、资格初审在平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3年7月24日18: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2013年7月24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3年7月25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各招聘单位在7月25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由考务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16:00在平塘党政信息网(http://www.ptjp.gov.cn/或者http://222.186.43.68:8088/001)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考务费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专用账户汇款(汇款时必须在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填单>上摘要填写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所有交费须在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进行),交费操作流程详见招考报名系统首页。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打印《报名信息表》供各环节使用。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时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是否调整(取消)职位或降低比例开考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改报职位时间2013年7月31日。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8日9:00至8月9日17:00期间,登录平塘党政信息网(http://www.ptjp.gov.cn/或者http://222.186.43.68:8088/001)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总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由县招聘办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以上规定确定并公示。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此外,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县(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基层服务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造成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递补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调整(取消)情况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卫生医疗机构职位的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其他职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职位、卫生医疗机构职位的面试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拟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未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2013年6月21日仍实际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且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对被列为拟聘用对象的2013届毕业生,须于9月30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再对学历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验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应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四、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平塘县党政信息网(网址:http://www)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或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ptjp.gov.cn/

十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平塘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十六、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平塘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2818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考核奖惩股)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 7230039(县纪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平塘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