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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县

平坝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决定面向县内外招聘紧缺急需人才11人(详见《平坝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5.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4月30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注册师资格证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4月30日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引进程序

  1.信息发布:

  引进信息在平坝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2.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9日至5月31日

  3.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平坝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唐辉福 联系电话:13698513419 负责平坝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工作

  平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英 联系电话:13698513187 负责平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工作

  平坝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龙云凤 联系电话:15870171066 负责平坝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工作

  平坝县审计局 联系人:周汝安 联系电话:13985710960 负责平坝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招聘报名工作

  4.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应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l寸彩照4张。每名报名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5.面试(面谈、测评):

  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组织专家组成面试(面谈、测评)组进行面试(面谈、测评)。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须达7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须达75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评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根据面试(面谈、测评)情况按引进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是否递补由平坝县招聘办决定。凡在体检环节因无法联系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考察对象。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4.不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的;

  五、聘用

  经面试(面谈、测评)、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平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并附接收意见,按有关程序报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调动)手续。

  六、待遇

  (一)凡被聘用人员,无论原先是何种身份,一经聘用,均为在编国家事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具体岗位工作,其中招聘到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安排到县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招聘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安排到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招聘到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安排到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资福利待遇除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外,参与所在公司绩效分配。

  (二)对于原先是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被聘用后,原工作单位不同意办理调动手续的,承认其原有工龄、身份,且为其办理档案手续。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具有注册师资格证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具有高级职称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25万元;具有中级职称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20万元;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一次性安家费由用人单位发给。

  七、后续管理

  (一)对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期限10年,试用期1年,聘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长试用期满考核仍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由聘用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三)对公开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开展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规定执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参照年度考核程序进行。由平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可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不再续签。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

  (四)受聘人员10年内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因个人原因,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的,须向用人单位赔付20万元安家费。

  八、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引进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在引进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拟引进人员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3-4226315

  监督电话:0853-4864498

  附件1:《平坝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附件2:《平坝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平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