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488.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与事业单位 > 遵义市 > 播州区
播州区

遵义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人员简章

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保证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2013年教育系统进人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特制定遵义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考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政审,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此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新增专业技术人员259名,其中:高中教师9名、职校教师18名、初中教师64名、小学教师100名、幼儿教师66名,校医2名。具体职位详见《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遵义县户籍(2013年5月11日以前落户遵义县,含未落户遵义县的原遵义县籍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且为幼师专业的毕业生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中师、中技、职高及同等学历);

2、外县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县职校双师型教师岗位和幼师岗位,外县籍“211工程”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3、在我县服务的定向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同等学历可放宽为16周岁(1997年5月11日以前出生)。

3、报考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职校岗位和幼教岗位中中专幼师专业毕业生除外),选报学科时应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学科相对应。

(2)英语水平达四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报考义务教育阶段的英语教师岗位。

(3)非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县职校对应专业的双师型教师岗位(无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

(4)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师范类对应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学前教育(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和艺术类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师、中技、职高)幼师(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

4、报考县机关幼儿园校医岗位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生资格可放宽到中专学历),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人员(即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在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

(3)被辞退未满5年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处分期内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5月11日至5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暂无毕业证书的,持学校毕业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教师岗位)、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遵义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③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00元。

4、若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招聘职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通过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xrb.com)和遵义县教育科技网(www.zyxjy.net.cn)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后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者,计入开考比例,注明缺考。

5、《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3年5月16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地点:考生报名处。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19日 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由县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等,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县机关幼儿园校医岗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和职校教师岗位除外)的笔试内容由专业知识(占70%)和综合知识(占30%)两部分组成。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高考难度)(学前教育教师笔试内容为幼教大纲内容);综合知识内容包括: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的时事政治、贵州省省情、事业单位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知识。

报考县机关幼儿园校医、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校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的时事政治、贵州省省情等方面的内容。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考办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考生,同时参加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同学科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抽签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 面试成绩30%)。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同层次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一样,则重新进行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3、若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复检不合格者,则取消考核(政审)资格。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核(政审)

(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政审)对象

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核办法: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往届考生毕业至今的表现,由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在外务工的考生表现,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考核(政审)标准另附。考核(政审)不合格者(含自愿放弃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1)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3年不得参加遵义县各类招考,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的学籍档案、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3)经县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

1、根据招聘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同学科和同层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择岗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九、聘用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在聘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岗位进行办理,不允许调换,若考生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服从聘用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凡体检、政审和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且近期不变换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2)在招聘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2-7222381 0852-7221762

监督电话:0852-7222175

十一、本《简章》由遵义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招考办裁决。

附件:遵义县招聘教师职位表

 

遵义县公开考试招聘教育系统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