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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县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1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干部队伍结构改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1名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为加强遴选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次遴选工作开展。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实行竞争性差额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遴选人数及职(岗)位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共计21名,遴选职(岗)位详见《2013年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截止报名时,本县范围内仍在编、在职(岗)且由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岗)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4.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满三年(2010年4月18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截止2013年4月1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不符合遴选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沿河县人民政府网、电视台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考试指导中心。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报考者需如实填写《2013年沿河自治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直接登陆沿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见附件2)。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需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3)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报名表上贴1张);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交报名费100元;

(5)其他职(岗)位遴选条件要求的印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计划遴选职位比例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相应调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笔试

1.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2013年4月25日—26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笔试成绩将在沿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面试

按遴选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

报考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考人员须参加本方案规定所有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项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考察

考察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岗)位报考者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在查阅个人档案的基础上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沿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遴选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经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报考者本人原是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办理调动时转为事业身份。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8223374(县人社局干部录用调配科)

监督电话:0856—8220146(县纪委监察局)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