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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2013年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信息

根据《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州党办发[2012]2号)文件精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72名(事业编制)。依照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本次引进工作具体事宜。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工作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四、引进专业及人数

有机化学、药学、植物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类、基础心理学、学前教育、心理咨询、艺术设计、钢琴、作曲、舞蹈、音乐理论、版画、书法、雕塑、美术理论、翻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城市规划、环境科学、地图学、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区域经济学、统计学、经济学、旅游管理、企业管理、会计学、安全工程、伦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新闻传媒类、民族学、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共计72名。

五、引进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国民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获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教育事业,工作踏实肯干、爱岗敬业;

(四)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

(六)英语水平要求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急需专业高层次人才英语水平可以适当放宽。

六、下列人员不予报名

(一)曾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及受纪律处分的人员;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根据《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暂行)》和《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报名工作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7日至6月25日

2、报名方法:报名对象在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2013年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好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水平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寄送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或者发电子邮件至人事处邮箱(信封左上角或者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研究生招聘报名”)。

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湖南街32号邮编:562400

联系电话:0859-3223870

Email:rsc@xynun.edu.cn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始终。

1、学院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由学院人事处电话通知报名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报名对象不得擅自来我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有关要求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3月10日至6月30日

报名对象须提供的材料(同时提供相应复印件一份):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必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能查询确认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研究生证报名,但必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英语水平证书及其他水平证书原件;

(3)主要著作、论文原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5)已婚人员持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须有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配偶及子女基本情况。

(6)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8)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张。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对象,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3年3月11日至7月6日

(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对博士研究生采取学术讲座等方式进行;对硕士研究生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

(四)面试内容:面试内容由学院有关部门及相关教学系(部)研究决定。

十、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呈报学院研究决定。

十一、公示和聘任审批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负责引进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要求开展招聘工作,严禁擅自放宽应聘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四、本简章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23870(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9-3296322(学院纪委<监察室>)

 

附件:2013年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下载))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二0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