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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

毕节市七星关区2012年面向经济发达地区引进人才简章

毕节市七星关区2012年面向经济发达地区引进人才简章

 

为积极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更好地学习借鉴经济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省外经济发达地区引进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我区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岗位及名额

拟引进经济发达地区年轻优秀干部13名,具体岗位是: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1名、乡镇(办事处)乡镇长(主任)2名、区直部门或乡镇((((办事处)副科级实职10名。

二、引进人才范围及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面向省外经济发达地区公开进行。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本工作方案中“省外经济发达地区”是指我国经济社会较为发达,县(区)级2011年工业总产值及人均GDP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

三、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综合素质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愿意投身毕节试验区经济建设,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0日后出生),博士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0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省外经济发达地区工作经验的国家正式干部;

6.报名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应具备的条件:学历为本科的,应具有2年以上省外经济发达地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经验,任副科级时间1年以上。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应具有1年以上省外经济发达地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经验;

7.符合《七星关区2012年面向经济发达地区引进人才需求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其他按照相关规定不适宜任职的。

五、优惠政策

引进到七星关区工作的经济发达地区年轻优秀干部,可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在办理正式引进手续后,本人书面承诺服务期限5年以上的,在享受我区同等科级领导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基础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给予安家费等一次性补助人民币10万元,每月补助生活费2000元。其余副科级实职给予安家费等一次性补助人民币5万元,每月补助生活费1000元。引进人员在七星关区外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计算工龄。

2.配偶、子女待遇:引进人才调入七星关区工作的,可帮助其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落户手续,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并可按照有关规定协调配偶调动工作,优先解决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

六、引进人才的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在毕节试验区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ov.cn/)、七星关区党建网(http://www.qxgqdj.gov.cn/)、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gov.gov.cn/)等有关网站上发布公告。

2.组织报名。实行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从2012年9月1日至10月30日。报名人员需登录毕节试验区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传到七星关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箱:qxgqrcyjzy@163.com 传真:0857-8223198),并在面谈测评前提供各种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到七星关区人才办进行审核,同时交近期1寸白底彩照6张。

面谈测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毕节试验区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ov.cn/)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在其他相关工作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任职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任职手续后,若核查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虚假、伪造、更改的,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考评组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拟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对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

7.审批。七星关区面向经济发达地区引进人才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合格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8.公示。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人选在七星关区党建网、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毕节试验区人才工作网等有关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

9.任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委行文任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区内同级别领导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星关区人才办咨询电话:0857-8345128

0857-8223198(传真)

邮箱:qxgqrcyjzy@163.com

监督电话:(0857)8345428

           

附件:

1、毕节市七星关区2012年面向经济发达地区引进人才报名表

2、毕节市七星关区2012年面向经济发达地区引进人才需求计划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