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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

贵州省金沙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贵州省金沙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推进我县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

(一)A类职位

1、贵州省金沙县商务与投资促进(招商)局副局长1名;

2、贵州省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3、贵州省金沙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1名;

4、贵州省金沙县金融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二)B类职位

贵州省金沙县科技副乡(镇)长26名,分4个片区:

城关镇、西洛乡、平坝乡、岩孔镇、龙坝乡、太平乡、箐门乡科技副乡镇长(共7名);

桂花乡、石场乡、清池镇、马路乡、新化乡、安洛乡、大田乡科技副乡镇长(共7名);

禹谟镇、高坪乡、化觉乡、安底镇、茶园乡、木孔乡科技副乡镇长(共6名);

岚头镇、长坝乡、沙土镇、源村乡、官田乡、后山乡科技副乡镇长(共6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公开选拔。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A类职位的,年龄须在35岁以下,且具有3年以上工龄;报考B类职位的,年龄须在28岁以下,且具有2年以上工龄。

4、身体健康。

5、符合所报职位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及其他影响提拔任用问题的。

计算工龄、年龄的时间均截止至2012年3月1日。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2年3月3日—15日,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刊登、播发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6日—31日。

2、报名地点:贵州省金沙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设在贵州省金沙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6张;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选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参加工作时间证明材料;

(6)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等相关情况的证明;

(7)公选办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4、报名办法:县内报名者可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登记表》,也可在金沙党建网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16K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填写好后带上相关材料到公选办报名。

县外报名者可将《报名登记表》及需提供材料传真至公选办,并在笔试前3天内携带各种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公选办进行审核。

每一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A类职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条件符合其它职位的可改报其它职位;B类职位达不到比例的调整该职位内的职数。

(三)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人员由公选办直接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专业科目主要测试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确定5名面试人选(同一职位应试者笔试成绩第5名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公开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金沙党建网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出每个报考者的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确定3名人选作为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成绩第3名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由公选办商有关医院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结合有关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实行量化考察。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量化考察分占10%计算综合成绩(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面试顺序得分高者优先)。

为确保公开选拔质量,若考察后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由考察组提出建议,经贵州省金沙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决定,该公开选拔职位空缺。

(七)讨论决定

由贵州省金沙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任职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B类职位在所报考片区乡镇任职)。公选任用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被免职干部一般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

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在贵州省金沙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贵州省金沙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公开选拔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贵州省金沙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金沙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金沙党建网(http://www.jsxwzzb.gov.cn)

咨询电话:(0857)2223958 7223958(传真)

附件:

附件1:金沙县2012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及具体要求.xls

附件2:金沙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