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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

2012年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招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2年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招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报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地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职位及专业

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其中:车辆监控中心不限专业9名,“122”接处警,交通异常监控、车辆信息采集、视频流量监控、计算机专业16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2月2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招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协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吃苦耐劳;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其他条件

1、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2、面部无明显疤痕特征、无纹身。

三.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人员;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报考;

(4)在读学生(包括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8)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考程序

成立招考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人员招考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纪委、监察局对整个招考环节全程监督,交通部门做好拟聘毕业生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及招聘过程中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发布招考公告时间

2012年 2月22日— 2012年2月28日。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gov.gov.cn/)。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2012年3月5日(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57—7102509 0857—8946678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张;

3.报名资格审查费50元;

4.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证件。

七、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3月7日,领取准考证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

(一)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

(三)考试内容为:

1.《行政能力倾向测试》、交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毕节市七星关区地域情况。

2.笔试时间:2012年3月11日上午9:00——11:00 ;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生须持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九、面试

1.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原则1:1.5比例内(含1:1.5)确定人选进入面试,末尾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12年3月14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十、体检

1.笔试、面试合格者,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末尾笔试、面试成绩相加之和并列的,优先考虑计算机专业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和公示。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前述条件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和当地乡镇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十三、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月基本工资为1500元,加班按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不占编制,每年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十四、保障监督机制和纪律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将对招考过程实行有效监督。考聘工作由招考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察局、区公安局派人参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交警大队

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