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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

大方县2012年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选拔大方一中紧缺教师实施方案

大方县2012年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选拔大方一中紧缺教师实施方案

  为确保大方一中在今年上半年顺利接受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评估,根据大方一中目前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实际情况, 经研究, 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在职教师选拔优秀教师到大方一中任教。为切实做好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岗位数

选拔教师岗位共26个。其中,语文岗位3个、数学岗位2个、英语岗位7个、化学岗位1个、生物岗位4个、历史岗位4个、地理岗位4个、物理岗位(通用技术)1个。

二、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a、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鉴别能力,遵纪守法。

b、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c、具有比较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2、选拔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备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县在编在岗农村学校教师,县直的城关地区中小学(大方二中、大方三中、大方四中、文惠实验学校、大方职中、大方一小、大方二小、大方三小、顺德民族学校、大方五小、大方六小)的教师不得报考。

(2)所学专业与选拔岗位的专业一致。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坚守工作岗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a、近三年以来曾受过政纪处分未解除的和在党纪处分期的。

b、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c、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d、在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中参与非法闹事或非法越级上访的。

e、离岗进修尚未毕业的及未任课的。

三、选拔方式

通过上公开课和说课两轮选拔,不搞笔试。

四、选拔工作程序

选拔工作严格按照审核编制、设定岗位、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上公开课、说课、资格复审人员公示、资格复审、行文调动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审核编制、设定岗位。根据方机编[2011]52号文件,结合大方一中现有班级教学需要,补充学校急需的教师26名。

(2)发布公告。《选拔实施方案》在《大方信息港》网站(www.df0857.com)、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大方教育信息网上发布(附报名表)。

(3)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收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回);个人报考申请(所属学校校长审查签注报考者任课情况和同意报考的意见并亲自签名,加盖学校公章<所属学校属中心校下属学校的,中心校还要签注意见>,未经校长签字同意的不能报考);交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在《选拔实施方案》后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

(4)上公开课和说课两轮选拔。

第一轮:上公开课。报考者报名后,在由监察局抽取的公开课备选课题中,任选一个课题备好30分钟的公开课,按规定的时间随机抽签确定教学班级和顺序号上公开课。由班级学生按“很满意(90分)、较满意(80分)、满意(70分)、基本满意(60分)、不满意(50分)”五个等次进行评价,计算学生满意度评价均分。按满意度评价均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选拔岗位数1:3以内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名单(若某岗位进入说课人员末位出现满意度评价均分并列的,同时参加说课)。满意度评价均分达不到70分的,取消参加下一轮选拔的资格。

第二轮:说课。参加说课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指定考点,说课前半小时抽签确定说课的课题(内容为高中一年级课程),在指定的教室内当场备课,由工作人员引领到考场说课。每名说课人员说课时间在20分钟内。说课结束,评委当场按百分制打分,由计分处统计说课成绩,说课人员在指定的教室等待签字认可说课成绩。按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拔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某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说课成绩并列的,第一轮学生满意度评价均分高的优先,若学生满意度评价均分相同,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5)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拟聘公示。

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大方信息港、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教育信息平台和张榜等方式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五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未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6)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局政工股交验学校审核盖章的报考者三年以来的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已婚者持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审核签署“未违反计生政策”字样的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的证明。

(6)行文调动。经过公示和资格复审后,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查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提交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行文调动。

五、时间安排

2012年2月21日-2月24日:发布选拔公告。

2012年2月23日-2月26日组织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大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2月27日,公布报名情况。

2月28日下午2:30,监察局在大方一中现场抽取并公布公开课备选课题。同时报考者领取上公开课的准考证。

2月29日上午8:00起,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地点抽签上公开课。

3月1日公布报考人员上公开课的学生满意度评价均分、名次和参加说课人员名单。

3月2日,参加说课人员到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说课准考证。

3月3日上午8:00,参加说课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地点等候抽签备课并说课。

3月4日,公布说课人员说课成绩、名次并公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月8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备齐有关资料到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3月9日,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提交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行文调动。

六、纪律要求

参加选拔大方一中紧缺教师工作的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道正派、尽职尽责,严格遵守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对报考人员在选拔工作期间,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走后门、请吃送礼等不正当活动的,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为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在选拔工作期间设举报电话:

0857- 5221501(大方县纪委监察局)

咨询电话:

0857- 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 5252863(大方县教育局)

七、未尽事宜,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附件:报名表.xls

大方县选拔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