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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安县

正安县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通过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形式

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和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岗位设置

本次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对象

遵义市内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⑵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O12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免收报名费。

2.报名所需资料:

⑴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学籍档案(考生可提前申请到正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提档函)。

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五、资格审查

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个人学籍档案。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核。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测评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等。考试考核分数为100分。

面试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按考试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若遇应聘人员考试考核分数出现并列的,另行安排时间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考核分数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正安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九、聘用

㈠经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的人员一经聘用后,三年内不能调动。

㈡招聘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㈢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㈣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㈤未尽事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裁决。

十、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2-6421316

监督电话:0852-6423996

附件:正安县2011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正安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二0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