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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毕节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金虎等2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2017年12月1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体检时间:2017年12月2日上午8:00。如不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四、体检报到地点:毕节市公安局六楼政治部办公室(七星关区桂花路)。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注意事项:体检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体检。证件不全或不符的不得进行体检。

七、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进入体检人员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体检医疗机构公章。

(四)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早上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聘)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验项目,体检人员必须参加。

(十)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监督电话:0857-8248956(毕节市纪委第一纪工委)

0857-8222297(毕节市人社局)

0857-8292100(毕节市公安局)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xlsx

 

毕节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