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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

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4名,由派遣机构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及事业编制身份,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专科学历,汉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优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没有因不良言行而受过纪律或法律处理记录;

6.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强的责任心;

7.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8.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9.持有小车驾驶证或有工作经验及家住观山湖区者优先。

二、招聘形式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简历,采取邮件在线投档的方式进行报名申请,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报送邮箱:gshzfbxzk@126.com。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9:00至9月1日17:00时止。

  3.报送要求:邮箱投档的邮件名称及报名表标题统一为“姓名+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如“张三+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邮件附件为个人如实填写的《报名表》。

  (二) 面试

1.凡在网上投递简历报名人员在9月5日17:00时前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初审,请按通知时间到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石林西路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旁)B区5楼511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带报名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对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试后确定1名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

  (三) 体检

  凡通过面试者,将按照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结果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 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三、工资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派遣制,由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2.试用期工资(一个月):工资2000/月;

3.正式签订合同后的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年终进行考核后按照区政府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以上工资待遇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7998311

联系地址: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观山湖区石林西路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旁)B区5楼511。 

 

附件:观山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7年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