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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

毕节市社会福利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8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原则、标准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择优录用。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无不良嗜好及纹身等; 

(四)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五)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要求。

     三、岗位及待遇

    (一)保洁员3名,女性,试用期工资:1500/月。

(二)护工6名,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女护工4名,男护工2名,同等条件下持《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试用期工资:1500/月。值夜班误餐补贴据实结算(20/次)。

    (三)洗衣工1名,女性,试用期工资:1500/月。

     (四)食堂小工3名,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试用期工资:

1500/月。

 (五)以上招聘人员试用期均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条件即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试用期间,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毕节市社会福利院有关管理制度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后,我院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应发月工资为1500元(1300元保底工资,200元奖励性工资,考核合格足额发放)。自动放弃购买社保的,月工资为2000元(1800元保底工资,200元奖励性工资,考核合格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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