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488.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与事业单位 > 黔南州 > 瓮安县
瓮安县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管员的方案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就业统计工作是反映就业工作状况和落实促进就业政策情况的重要指标,也是省委、省政府考核州、县党委政府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就业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管员(主要从事就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就业局的指导下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名额、条件和对象

  (一)招聘名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管员43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遵纪守法,热爱就业统计工作,敬业精神强,思想品德好,办事效率高,服从分配管理,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能力及群众工作能力;

  2、具有本县常住城镇户口;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18日

  报名地点:应聘乡镇(社区、村)人员到岗位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中心报名;应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到经济开发区办公室报名;应聘县就业局人员到县就业局办公室报名。

  四、报名资料

  1、户口簿;2、本人有效身份证;3、毕业证书;4、1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及照片不退还。

  五、招聘时间安排

  (一)6月19日至21日各招聘单位将报名资料送县就业局复审,经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应聘考试;

  (二)6月22日至26日为各招聘单位考试时间,考试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三)6月27日由县就业局对拟聘人员审查后提出聘用意见,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按县就业局审定的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协管员实行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就业局双重管理,以用人单位管理为主。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县就业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就业统计相关工作。聘用期为一年,能按时质保量完成就业统计工作,未违反用人单位及县人社局有关规章制度,并经年终考核合格者,合同期满后再续签合同;聘用期间如不能按时质保量完成就业统计相关工作,县就业局依照相关法规建议予以解聘,停发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县就业局将在上岗前对本次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二)待 遇:聘用人员在岗期间,根据相关的优惠政策,享受国家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劳动保障协管员每月岗位补贴为1020元,合同期内,按规定为协管员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部份由个人承担。

  七、本次方案由县就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瓮安县就业统计工作协管员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瓮安县招聘协管员报名表》.xls

 

 

联系电话:瓮安县就业局 2918262

二O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