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488.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与事业单位 > 毕节市 > 威宁县
威宁县

威宁县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原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精神,2012年4月12日县长办公会议和2012年4月19日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结果、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职位及专业见《威宁自治县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无违法违纪记录,志愿到威宁自治县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体检标准要求;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

2、报名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专业要求详见《威宁自治县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所有报名职位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3、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予报名

(1)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已定向到县外或定向到本县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学籍档案和户籍证明的;

(6)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正式人员、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人员;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9日-5月10日在毕节学院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威宁自治县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安监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职位表填报;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3)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和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经审查合格者在招聘计划1:3比例内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内容主要是煤矿专业知识、国家(省、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5月11日或5月12日在毕节学院面试,具体时间在报名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情况、学籍情况、户籍情况、单位证明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次递补考生参加考察。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不能坚持招聘岗位正常工作的;

5、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7、使用虚假信息或报考专业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不一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八、聘用

1、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根据《公告》按职位下发试用期文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聘用单位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

2、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大专及以上学历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857-6232557(自治县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0857-6231055(自治县安监局办公室)

附件1:《威宁自治县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2:《威宁自治县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安监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威宁自治县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报考单位 职位序号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户籍 其它报考条件
威宁自治县驻矿督查大队 01 专业技术类 5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煤矿开采技术、矿井建设、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采矿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矿山地质、采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技术、矿山工程技术、岩土基础工程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 不限  
02 专业技术类 5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煤矿开采技术、矿井建设、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采矿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矿山地质、采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技术、矿山工程技术、岩土基础工程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 不限  
03 专业技术类 5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煤矿开采技术、矿井建设、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采矿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矿山地质、采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技术、矿山工程技术、岩土基础工程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 不限  
04 专业技术类 5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煤矿开采技术、矿井建设、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采矿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工程、矿山地质、采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技术、矿山工程技术、岩土基础工程技术、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 不限  
合计:     20        

威宁自治县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