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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

安顺市西秀区公开招聘公安特(巡)警队协勤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意见》,西秀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平安西秀”的意见》、《西秀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案》有关精神,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特(巡)警队协勤人员100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监督、择优聘用。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人员性质及职责任务

(一)招聘单位、人员性质及岗位数: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特(巡)警队聘用制协勤人员,男性,100名。

(二)职责任务:

1、协助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社会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开展社会治安巡逻,对社会面进行控制。

3、参与各项社会服务和管理创新工作。

4、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及各种抗灾救援工作。

5、完成公安局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三)日常管理:特(巡)警队协勤人员由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进行集中管理,工作模式为四班三运转。

三、待遇

特(巡)警队协勤人员月工资为1500—2000元,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各自缴纳。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高中、职高)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到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安顺市常住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3月27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就读的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及有吸毒史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在黔中早报、西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xiu.gov.cn)、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3年3月20日—2013年3月24日。

(二)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安顺市西秀区公开招聘公安特(巡)警队协勤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在整个招聘期间必须保持一致。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2013年3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大厅(西水路46号)。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张。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自行下载A4纸打印,见附件)。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2013年3月29日上午8:30。

(二)面试地点:安顺市公安局干训队(北门武当山)。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xiu.gov.cn)、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进行公告,考生自行查询并按公告规定参加体检。

七、体检

体检由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结果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xiu.gov.cn)、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进行公告,考生自行查询。

八、政审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九、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xiu.gov.cn)、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同时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对有关工作人员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一、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3-3502765  

监督电话:0853-3222496

附件:安顺市西秀区公开招聘公安特(巡)警队协勤人员报名表.doc

                           西秀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