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488.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与事业单位 > 毕节市 > 大方县
大方县

大方县一中分校(新庄中学)面向全国招聘校长方案

 大方县一中分校(新庄中学)位于大方县城新城区中心,是大方县人民政府2012年开始新建的一所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校占地面积187亩,总投资2亿元,按120个班、6000名学生的办学规模进行规划。学校将于2013年秋季学期招收高一新生2000名。学校以打造“设施一流,师资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的现代化省级示范性学校为办学目标,为实现这一办学目标,大方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国招聘校长。

  一、招聘职位

  校长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校长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表达与沟通能力;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向上的开拓创新精神。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男应聘者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女应聘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3.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职称资格条件。具有副高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

  5.任职经历条件。担任高级中学(完中)校长或担任高级中学(完中)分管教学、德育副校长3年以上,或担任高级中学(完中)教导主任6年以上。

  6.任教条件。具有3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7.特别优秀者,以上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聘期

  聘期为3年。

  四、待遇

  (一)工资待遇

  实行年薪制,工资构成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奖励工资,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励工资按年发放,考核优秀的年薪总计为20万元。基础工资执行本地同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工资标准。绩效奖励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优秀为每年15万元、良好为每年13万元、合格为每年10万元、不合格无绩效奖励工资。聘期结束后,如果连任,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原基础上重新商定绩效奖励工资的额度。

  (二)住房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后提供10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达到两个任期后,房屋产权归聘用人员所有。

  (三)其他待遇

  根据聘用人员意愿,在户口迁入、配偶工作调动到大方县、子女入学等结合本地、本人实际情况优先解决。

  五、聘用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将填写好的《大方县一中分校(新庄中学)校长应聘报名表》、经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签字认定的证书复印件(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任职文件<聘书>等)和任教经历证明于2013年4月5日前快件邮寄至贵州省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韩德宽收)。

  (二)初审

  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在相关媒体上发表初审公告,并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选聘会。

  (三)笔试、面试、答辩

  笔试、面试、答辩的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政治文化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后按1:10的比例进入面试和答辩。

  面试、答辩后择优确定3名考察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答辩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外调)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聘任对象。

  (六)聘前公示

  对聘任对象在相关媒体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包括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聘书等。

  六、工作纪律

  笔试、面试、答辩成绩和聘任结果将采用多种方式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聘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德宽

  联系电话:13885739699

  电子邮箱:zgg5252863@163.com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大方镇奢香大道中段大方县教育局

  邮编:551600

  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一中分校(新庄中学)面向全国招聘校长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大方一中分校(新庄中学)校长应聘报名表.doc

   

                                                            贵州省大方县一中分校(新庄中学)校长招聘领导小组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