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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

镇远县公安消防大队2012招聘工勤人员的公告

镇远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工勤人员的公告

 

根据《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勤人员社会化聘用管理办法》和《镇远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招聘工勤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缓解我大队警力不足的矛盾,经大队党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工勤人员5名,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消防大队组织进行。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工作岗位

1、信通岗位人员2名;

2、文秘内勤人员3 名;

共招聘5名工勤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在镇远县范围内招考。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镇远县户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为:年龄=2012年-出生年;

4、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能熟练使用电脑进行文字编辑和打印;文秘、内勤人员须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文秘工作经验;信通岗位人员须精通电脑和信通专业。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有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尚未终结;在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聘用情形。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岗位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11月28日至12月5日,上午8:4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镇远县公安消防大队业务窗口。(镇远县民生街消防大队,联系人:罗崖,联系电话:0855-5716411)

4、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

⑵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是否有违法违规、受处罚的证明。

⑷已婚人员还需附已婚的相关资料。

5、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招聘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

2、考试方法:笔试、面试;笔试、面试两项满分均为100分,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计算方法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A.笔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应用知识、时事政治。笔试采用闭卷考的形式,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1)文秘、内勤岗位要求掌握的应用知识为: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处理日常公文、制作文件、编辑简报、统计分析数据、会议筹办;公文写作和处理专业知识,主要测试考生对公文写作的应用水平,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信通岗位要求掌握的应用知识为:计算机基本组成、计算机病毒特点及处理方法、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应用;Internet及电子政务基本知识,网站应用相关实践经验;网络基本构成、IP地址、网络规划设计基础、公安网络安全基本要求;数据库系统基本知识、数据库设计基本要点;视频监控系统基本组成与原理,系统管理实践经验。

    B.面试。面试由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在岗位计划数3倍范围内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计算机运用及公文的文字和表格处理能力)等。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2012年12月8日 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试、列入考察的人员均在招考单位公示。

(四)考察录用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列入考察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费均由考生自理。如体检有不合格者,按考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具有综合考试成绩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录用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从高到低,拟确定出聘用初步人选,报大队党委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受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

(三)待遇

按照《黔东南州州直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工勤人员社会化聘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遵守招聘工作中的纪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招聘条件、招聘工作程序进行选拔聘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纪现象。在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属应聘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属应聘工作人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郑重声明:本次招聘保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意者直接到镇远县公安消防大队报名,以防各种诈骗。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镇远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55-5716411,联系人:罗崖)。

                   镇远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