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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

湄潭县2012年公开招聘湄潭县城乡规划局编外协勤工作人员简章

2012年湄潭县公开招聘湄潭县城乡规划局编外协勤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做好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规划监察力度,规范规划建设行为,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提升县城形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湄潭县城乡规划局向全县公开招聘10名城乡规划执法编外协勤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湄潭县城乡规划局规划执法编外协勤人员。

       (二)招聘人数: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二、公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城乡规划执法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年龄20周岁(1992年2月22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77年2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退伍军人。

       (五)高中以上文化。

       (六)体貌端庄,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视力双眼裸视4.5以上,女性身高162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

(七)下列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4、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通告。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告,通告时间为7天(2012年2月22日—2月28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组织工作由湄潭县2012年公开招聘湄潭县城乡规划局规划执法编外协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招聘办设在湄潭县城乡规划局。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必须大于计划招聘人数,若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将调减计划招聘人数。

       (2)报名时间:2012年2月22日至3月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 湄潭县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填写《湄潭县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规划执法编外协勤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楚,若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填写内容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在《报名表》中要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①毕业证书和退伍证。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资格审查合格的参聘人员填写《湄潭县城乡规划局2012年招聘编外协勤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招聘办负责。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内容为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招聘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3月4日下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的相关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将在湄潭县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及时公布(2012年3月6日公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前20名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面试采取参试人员现场抽签按顺序号依次进行。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体检费用参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人选。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湄潭县城乡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或其它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立案调查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网(http:www.mtrs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办按规定进行调查。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1、根据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问题的,确定聘用。

       2、确定聘用人员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若自愿可续聘。

       3、聘用人员,其待遇为基本月薪1000元、绩效工资另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和医保(单位部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12年湄潭县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规划执法编外协勤人员领导小组,其名单如下:

       组  长:向  辉 

       副组长:刘有云  付  强  王晓东  何  江

       成  员:李易觉  封代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乡规划局,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封代勇为成员,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开招聘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4224091(湄潭县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2—4221467 (县纪委监察局)

附:湄潭县2012年公开招聘湄潭县城乡规划局规划执法编外协勤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